前往比利时

关于比利时签证的信息。

比利时签证

关于比利时签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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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驻北京大使馆签证处目前面临大量签证申请需求。我们的团队会尽力在合理的时间内处理所有的申请,但考虑到当前情况,不排除在您出发前几天签发签证的可能性。

当前需要非常长的等待时间才能在签证申请中心找到预约空位。很抱歉,除了学生签证申请外,我们无法帮助您找到更早的预约时间。预约申请学生签证请联系签证处邮箱 beijing.visa@diplobel.fed.be

请注意,使馆不与外部机构合作,预约是免费的。

鉴于长时间等待预约,我们只能建议您尽快提交签证申请(最多在预定出发日期前6个月)。感谢您的理解。

关于申请比利时签证的基本信息,请访问我们合作方(签证申请中心)VFS的网站VFS.

如果您已经通过签证申请中心申请了签证,您可以在VFS网站上使用签证申请跟踪服务来查看申请状态。

请联系比利时签证申请中心预约申请签证。

留学签证申请办理时间

 留学签证申请的办理时间

APS证书(适用于在中国获得最后学位的中国籍学生):"APS"网站

请联系VFS Global进行预约并提交签证申请。

请注意,短期停留签证仍需提供在签证有效期内回国的保证。因此,使馆可能会要求您提供额外的文件,如返程航班证明。

英国脱欧

谁是提款协议的受益人,谁不是?

这对需要申根签证的英国国民的家庭成员有何影响?

请在以下链接中找到问题的答案:https://dofi.ibz.be/en/themes/brexit

签证种类(短期签证-长期签证?)

短期签证(C签证):准许你在第一次进入申根国家后6个月内,停留不超过3个月。

长期签证 (D签证):准许你在比利时停留超过90天(学生、研究人员,工作,家庭团聚等)

单一许可证(工作和居住)于2019年1月1日生效

简化第三国公民申请在比利时居留和工作许可(单一许可)的程序:

自2019年1月3日起,希望在比利时工作90天以上的第三国公民可通过其雇主向比利时指定的大区主管机构申请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的单一申请。必须提交行政费用支付证明(比利时大使馆/领事馆不参与此手续)。

如果大区和移民局分别签发了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第三国公民将收到一份单一文件,说明他/她获准在比利时工作90天以上。

单一申请/单一许可 程序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 到比利时工作少于90天的第三国国民;
  • 为工作以外的目的前往比利时的第三国国民;
  • 互惠生。

签证申请只有在获得单一许可后才能提交。申请人应提交D类签证申请、其护照和单一许可,并在VFS中心缴纳签证费,中心将在此采集指纹。

提交文件详情:点击此处

如需了解有关单一许可的更多信息,请访问以下网站: https://dofi.ibz.be/en

重要通知:自2015年10月12日起将启用签证信息系统(生物识别信息)。

自2015年10月12日起,所有申请者在申请申根签证时都必须本人前往签证中心办理签证申请并提供生物识别信息。

生物识别信息(十指指纹级数码照片)将使得签证办理的时间加快。这样的措施使得相关部门更快能够识别申请者的身份,预防身份盗用。

收集指纹的流程操作简单,无需花费太多时间。申请者到签证中心只需要使用指纹扫描器即可。在59个月之内再次申请申根签证,不再需要提供指纹,系统五年内保留下您的生物识别信息,59个月后自动删除该信息。

持签证者抵达申根地区口岸边检时,边检工作人员将通过签证信息系统确认游客的身份和签证。快捷、可靠的生物信息识别进一步预防伪造签证。这样,诚实的申请者(是大多数)可以享受更快速的入境通道。

详细了解在华申请申根签证,请访问: http://www.vfsglobal.cn/Belgium/China/Chinese/index.html
详细了解签证信息系统,请访问: http://ec.europa.eu/home-affairs/what-we-do/policies/borders-and-visas/visa-information-system_en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比利时签证申请表应在线递交。请点击此处查看表格(您首先需要在线注册),或者访问我们签证申请中心VFS的网站查询。

请访问VFS的网站, 查看一张根据您旅行目的需要您提交的材料清单。

自2011年8月10日起,拥有C签证、在华居住的公民如果旅行目的是商务旅行/会议/博览会,应当提供一个补充材料清单。这个清单也是源于欧盟委员会执行决定。请访问VFS网站查找此清单。

在哪里申请

如果你居住在中国

签证申请请递交到我们的合作伙伴VFS的15个签证申请中心之一(http://www.vfsglobal.cn/Belgium/China/Chinese/index.html

我们目前有15个签证申请中心

您的签证需要申请在负责您所居住的相关签证中心:

  • 根据您的户口所在地

  • 长期居住地址(需要文本证明:如暂住证等)

注意: 
官员户照持有者(外交、服务)和属于2004/38号指令涵的欧盟公民家庭成员可以直接把签证申请递交至他们居住所在地使馆的签证处或领事馆。

 

驻华使馆(北京)

北京市三里屯路6号,邮编:100600 
签证处只能通过电子邮件联络,感谢您的理解
电邮:Beijing.Visa@diplobel.fed.be

驻广州总领馆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7楼702室,510623 
电话:+86 20 38772351 
+86 20 38772356 
+86 20 38772353 
电邮:guangzhou@diplobel.fed.be

驻上海总领事馆 
上海武夷路127号,200050 
电话:+86 21 64376628 
+86 21 64376579 
+86 21 64376772 
+86 21 64377041 
电邮:Shanghai.Visa@diplobel.fed.be

 

蒙古国公民

短期签证(最长90天,C签证)的申请者,请把申请递交到德国驻乌兰巴托的签证申请中心,它代表比利时处理申请事宜。

受理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信息请访问他们的网站 www.ulan-bator.diplo.de/Vertretung/ulanbator/de/07__englisch/Englisch/Visa-Info-Eng.html

德国使馆代为处理仅限于短期申根签证(最长停留90天),存在可能延期情况的短期签证(如在比利时结婚、同居等等)不能在德国使馆申请,必须通过比利时驻北京的签证中心在北京的驻华使馆申请)(www.vfsglobal.cn/Belgium/China/

长期签证(90天以上停留,D签证)的申请者,请把申请递交到签证申请中心  www.vfsglobal.cn/Belgium/China/

抵达比利时/申根地区之后

当您抵达比利时之后,使领馆无权处理移民相关事务,如果您需要延期签证、补发丢失的签证、更改签证类别,您应与比利时移民机构联系,他们的联系方式及更多的信息请访问 https://dofi.ibz.be/en.

如果您的签证被拒签,您应怎么做?

在拒签的情况下,申请人将被书面告知拒签的原因,根据申请时的选择,拒签信将使用荷兰语、法语或德语写成。

由于拒签的决定不是由使领馆而是由比利时移民机构作出的,使领馆无权以任何方式给予任何意见(无论是在窗口、通过电话或写信)。

像拒签通知上解释的那样,申请人可以自己决定向比利时司法机构提出诉讼,或再次向使领馆提交申请。

文件下载

签证申请主管机构

所有关于比利时签证申请的信息均可在比利时联邦内务部移民局的网站上找到,该局是比利时负责外国人在比利时入境、逗留、定居和遣送的主管机构。